2014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马上进入录取阶段,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告》。公告需要,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能颁布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方法;不能擅自调整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专长生等特殊种类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能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此次,教育部针对高校的禁令特别严格。各高校不能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不真实招生宣传;不能擅自规定男女孩录取比率或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提出需要;不能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专长生等特殊种类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能在特殊种类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打折分值或录取不拥有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发放新生录取公告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能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能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法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法恶性抢夺生源;不能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不能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当地高考考试报名要求的外省生源。